臺北市消防局訓練中心積分證照統計系統

Promotion Scoring Standard

Bureau Info

臺北市政府消防局訓練中心

填報須知與計分規定

擇優採計: 同一類別僅採計分數最高的一項,不累加。

效期判定: 僅救生員需填到期日。過期計為 0 分。

附件必要: 勾選項目後必須上傳檔案,否則無法送出。

無證申報: 若無相關證照,請於該區勾選「無相關證照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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